第一次:
1、2月15日(含)前,完成博士论文送审,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
2、2月16日-3月10日,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
3、3月10日(含)前,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,各院系提交第一次学位申请材料
4、3月15日-3月25日,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
5、3月下旬,召开校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
6、4月初,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
第二次:
1、4月底,完成优秀博士生提前答辩申请
2、5月9日(含)前,完成博士论文送审,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
3、5月9日-6月5日,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
4、6月5日(含)前,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,各院系提交第二次学位申请材料
5、6月8日-6月15日,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
6、6月下旬,召开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
7、6月底或7月初,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
第三次:
1、10月10日(含)前,完成博士论文送审,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
2、10月10日-11月7日,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
3、11月7日(含)前,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,各院系提交第三次学位申请材料
4、11月15日-11月25日,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
5、11月下旬,召开校学位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
6、11月底或12月初,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
请各学位申请者按照学位授予工作日程,提前完成论文的送审和答辩,并及时将学位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。学位论文送审以网络送审为主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或校学位办。
校学位办电话:0551-63606544、63602929。
校学位办公室
2017年12月15日